同时,针对紧急故障报修等业务,实行24小时在线服务,有效避免了维修人员和住户同时上下班无法上门处理的问题,为职工及家属们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
无论世界如何变化,无论我们走到哪里,只要心灵有家可归,就有了一切。只有这样,我们的心灵港湾才能永远保持它的生机与活力。
我们需要学会在喧嚣的世界中寻找宁静,学会在困苦中找到力量,学会在挫折中寻找希望。当我们身处其中时,我们会感到无比的安宁和满足。因为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比自己的心灵港湾更重要了。就像是在黑暗的森林中,找到了一座明亮的灯塔。让我们珍视自己的心灵港湾,用心去呵护它,用爱去滋养它。
每个人的心灵港湾都是一个宝藏,它蕴藏着我们的喜怒哀乐,记录着我们的成长历程。然而,心灵的港湾并非一成不变的。塑料垃圾对全球生态构成严重威胁。
我国竹产品种类不断丰富,质量持续提升,成为很多领域代替塑料制品的重要选择。此外,我国还是世界上竹子标准数量最多、体系最完善的国家,标准数量占世界竹子标准的90%以上。我国现有竹加工企业1万多家,竹产业产值从2010年的820亿元增至2022年4153亿元,年均增长30%以上。在工业制造领域,竹缠绕管道、冷却塔竹质淋水填料、竹纤维汽车内饰、电子设备外壳等产品的技术应用已经成熟。
尹刚强表示,一年来,以竹代塑倡议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积极响应,逐步融入全球绿色发展进程。相关研究显示,若全球5%的乙烯基塑料外墙壁板均由竹质外墙壁板替代,预计到2032年竹质外墙壁板的市场容量将超过5亿美元。
通过竹分子设计育种和基因编辑研究,我国科学家培育出生长迅速、材质优良的新型竹种,为大规模选育高产高质的竹林奠定良好基础。我国2021年发布《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明确提出科学稳妥推广塑料替代产品。作为落实全球发展倡议的重要举措之一,2022年11月7日,中国政府联合国际竹藤组织共同发布了以竹代塑倡议。我国在竹子选育、基因编辑以及基因测序技术领域居世界领先地位。
目前,国际竹藤中心与企业共同开发的竹纤维汽车内衬件已进入市场,可替代潜在塑料需求约410万吨。同时,我国还针对代塑专用竹种高效快繁的技术需求,创新机械化采收作业模式,实现竹林产量稳步提升;创制多种竹质单元形态,优化竹材前处理和功能化技术,持续升级自动化加工成型和检验检测设备。新华社记者 胡晨欢摄为贯彻落实以竹代塑倡议,加快以竹代塑产业发展,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工信部、财政部、国家林草局印发了《加快以竹代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作为以竹代塑倡议的发起者和践行者,我国积极采取行动,推动倡议落地。
可喜的是,经过持续创新,我国在竹子基础研究、开发应用、标准制定等方面已取得重大进展和成就。目前,海洋中的塑料垃圾已高达7500万吨至1.99亿吨,占海洋垃圾总重量的85%。
在建筑建材领域,竹板材、竹装饰材料等产品轻量化、功能化特性明显,应用范围将不断扩大。目前已有140多个国家明确出台相关禁限塑政策。
据了解,竹制可降解地膜较传统地膜在增温保墒、节水节肥、除草防虫、土壤微塑料污染减量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已经在新疆、甘肃、内蒙古等地推广应用约1000万亩。数据显示,竹林固碳能力远超普通林木,是杉木的1.46倍、热带雨林的1.33倍。竹子是世界上生长速度最快的植物之一。与2022年相比,以竹代塑主要产品综合附加值提高20%以上,竹材综合利用率提高20个百分点此轮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实现乌江、沅江、牛栏江横江、柳江、南盘江、北盘江、红水河、赤水河綦江等流域干流或部分支流全覆盖,共设置水质监测断面25个,水量监测断面30个。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贵州省赤水河等八大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全省八大流域和9个市(州)启动新一轮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将原来单一上游补偿下游的模式,调整为上下游市(州)互补模式,实行水质、水量双向多元补偿,以充分调动全省流域上下游保护和治理的积极性。
根据《办法》,当断面月均水质类别达到水质目标,或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评价当月水质类别,上下游市(州)互不补偿。省级补偿资金通过统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补助资金或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安排。
断面月均水质类别每劣于水质目标1次,上游市(州)补偿下游市(州)100万元。2018年,贵州在赤水河流域建立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中首个跨省域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断面月总水量或日均最小下泄流量低于水量目标1次,上游市(州)补偿下游市(州)50万元。贵州要求各市(州)人民政府承担流域保护和治理主体责任,以推动解决当前流域水生态存在的突出问题为着力点,以水质、水量目标为主要考核标准,将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安排与流域生态环境改善结果挂钩。
断面月总水量或日均最小下泄流量高于水量目标1次,下游市(州)补偿上游市(州)50万元。各市(州)补偿资金由同级财政预算安排缴纳。每个断面年最高补偿金额原则上为300万元。生态保护补偿断面为贵州省内断面,由市(州)之间相互补偿;为贵州省出省断面,由省级与有关市(州)核算补偿资金。
断面水量达到水量目标,或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评价当月水量,上下游市(州)互不补偿。上下游市(州)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以水质为主、兼顾水量,实行按月考核、按年清算。
获得补偿资金的市(州)人民政府,应当将资金用于流域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和生态环境能力建设等,不得挪作他用。下游市(州)对上游市(州)提供良好水质、水量及生态产品付出的努力给予适当补偿,上游市(州)因辖区水质、水量下降给予下游市(州)适当补偿。
每个断面年最高补偿金额原则上为500万元。2020年出台省级层面的《贵州省赤水河等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办法》,在全省八大流域统一实施生态补偿。
《办法》规定,上下游市(州)之间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方式原则以资金补偿为主。2009年以来,贵州探索实施生态补偿机制,先后批复同意在清水江等流域实施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断面月均水质类别每优于水质目标1次,下游市(州)补偿上游市(州)100万元上下游市(州)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以水质为主、兼顾水量,实行按月考核、按年清算。
此轮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实现乌江、沅江、牛栏江横江、柳江、南盘江、北盘江、红水河、赤水河綦江等流域干流或部分支流全覆盖,共设置水质监测断面25个,水量监测断面30个。贵州要求各市(州)人民政府承担流域保护和治理主体责任,以推动解决当前流域水生态存在的突出问题为着力点,以水质、水量目标为主要考核标准,将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安排与流域生态环境改善结果挂钩。
断面月总水量或日均最小下泄流量高于水量目标1次,下游市(州)补偿上游市(州)50万元。每个断面年最高补偿金额原则上为500万元。
2018年,贵州在赤水河流域建立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中首个跨省域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下游市(州)对上游市(州)提供良好水质、水量及生态产品付出的努力给予适当补偿,上游市(州)因辖区水质、水量下降给予下游市(州)适当补偿。